三人“卖卡”获利几千元 卖出的卡诈骗涉案高达百万元

云上荆州报道:在全省第二批“断卡”集中收网行动中洪湖市公安局新滩派出所通过顺线追踪,成功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为洪湖“断卡”行动再添战果。

11月6日,新滩派出所接到刑侦大队转发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开展“断卡”第二批集中收网行动指令,立即将“涉卡”嫌疑人李某、谈某、吴某先后传唤到该所接受调查,从而使上述嫌疑人“涉卡”的违法犯罪事实洞见症结。

2019年10月至今年8月期间,李某在同学介绍下,认识了一名叫“阳哥”(在逃)的男子,“阳哥”让李某用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和电话卡,并以500元1张银行卡的价格卖给他。李某明知对方可能会用自己的银行卡和电话卡帮助违法犯罪行为时,仍然将银行卡和电话卡及密码、网银等信息全部给了“阳哥”,李某从中获利2500元。今年11月6日,通过“断卡”行动侦查得知,李某出售的5张银行卡中,其中1张银行卡关联1起电信诈骗案,涉案金额达9579元。

2019年9月至今年8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谈某的朋友马某(在逃)和万某(在逃)要求其用自己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和电话卡,马某、万某分别以每张500和800元的价格收取银行卡。谈某明知自己的银行卡和电话卡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由于受利益驱使,她仍然按照对方要求,用其身份证办理了5张银行卡和2张电话卡。去年9月和今年8月,谈某分别将5张银行卡和2张电话卡卖给马某、万某,谈某因此获利3100元。今年11月6日民警查明,谈某出售的5张银行卡,其中1张银行卡被用于27起电信诈骗案件,总涉案金额高达588997.2元。

2019年,犯罪嫌疑人吴某通过男朋友张某认识了石某(在逃),今年7月初,石某提出要借用吴某和张某的银行卡、电话卡,吴某和张某表示不能白帮忙,于是石某在今年7月9日先通过微信转账500元给了吴某和张某(两人共用一部手机),然后过了两天,吴某和张某在石某的带领下来到了洪湖市城区办卡,张某由于自身银行卡较多无法办理,吴某随后则在银行和移动公司各办理了1张卡。吴某在明知对方可能会将自己银行卡和电话卡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时,由于利欲熏心,将自己身份证件办理的卡以及密码、网银等信息提供对方使用,吴某获利500元。

今年11月6日,吴某出售的银行卡在今年8月7日至9月4日期间,支付结算金额高达241万余元,并关联5起电信诈骗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09.7万人民币。

目前,上述3名“涉卡”犯罪嫌疑人已被洪湖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办理中。

(记者:柳波 通讯员:余骊  姚雪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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