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种植花卉美化环境本是一件好事,但有些花看似鲜艳美丽,却是万万不能种植的“毒花”,一旦种了就要惹来麻烦,甚至触犯刑法,让自己面临牢狱之灾。近日,监利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涉毒品犯罪案件,年逾七旬的被告人终因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获刑。
2019年11月,七旬老人刘某在自家房屋前后及虾池旁种植有大片罂粟。2020年4月,当地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后,赶往现场将其种植的罂粟全部铲除,并当场查获罂粟植物782株。被查获的植物照片经送专业机构鉴定为罂粟,系毒品鸦片原植物。据老人的说法,他没读过书,是文盲,平日以养殖鱼虾为业,自己是出于好奇,只觉得这植物好看,并不知道自己种植的是毒品原植物,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倍感追悔莫及。
监利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刘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782株,其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对其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刘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再犯危险程度,结合监利社区矫正局的评估意见,对被告人刘某依法可宣告缓刑。最终监利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提醒:罂粟被称为“恶之花”,是制取毒品的重要来源。从罂粟蒴果上提取的汁液,可加工成鸦片、吗啡、海洛因等,在食品中添加或者使用剂量过大会导致成瘾,在我国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种植的植物。广大群众要提高辨别能力,自觉提升识毒、防毒、拒毒意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通讯员:王晨阳、王世荣)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