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2月14日,中国足协在上海召开中国足球职业联赛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中国足协主席陈戌源表示,减费降薪对于中国足球的健康发展十分必要。
他表示,对比亚洲其它足球发达国家的薪酬,中国联赛的薪酬已经高到十分可怕的地步,因此减费降薪也势在必行。
“我们俱乐部的投入,是J联赛俱乐部的三倍多,是K联赛的10倍多,球员薪酬是J联赛的5.8倍,是K联赛的11.7倍。金元足球吞噬健康的足球肌体,现在有些人还不觉醒,难道良心已死吗?”
“两项工作,四个事关。事关落实总体改革方案的落实,事关中国足球的改革大局,事关俱乐部健康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大众的美好期盼。职业足球违背市场规律,违背价值规律,因而不可持续。”
陈戌源透露,早在今年夏天,自己就和各俱乐部投资人有过交流,减费降薪的计划受到了一致的支持,“许家印、王健林、张力、张近东、胡葆森、周京辉,等等,投资人都鲜明表明立场。思想上有认识,思想上自觉,才能有好的执行。”
而对于减费降薪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规问题,陈戌源也表示会严格处罚,不会讲任何情面。
事实上,早在大约20年前,中国足协就曾经两次出台过“限薪令”,但随之出现了大量的阴阳合同,限薪没有起到期待的效果。
但这一次,中国足协出台了严厉的处罚监管措施,比如,球员与俱乐部之外的第三方签订合同,俱乐部与球员直系亲属签订经济合同,球员收取合同外价值超过一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或者物品等行为,都必须向足协申报。俱乐部薪酬超支罚分,如果发现有俱乐部和球员签订阴阳合同,俱乐部直接降级,涉事球员禁赛24个月。
“不管违反的人是谁,不管哪家俱乐部,不管俱乐部的牌子有多大,坚决不讲情面,不搞下不为例。不要心存侥幸,一经查实,坚决查处不会含糊。”陈戌源警告道。
“涉及到的球员,停赛24个月,涉及到俱乐部的直接降级。所有的财务报表,中国足协将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中国足协公布限薪新政
12月14日,在职业联赛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中国足协公布限薪新政,其中规定中超一线队国内球员年薪不超过税前500万元,平均年薪不超过税前300万元,外援年薪不超过税前300万欧元。中超俱乐部年度支出不得超过6亿人民币,其中包括青训费用和女足费用。
中国足协规定,球员只能和俱乐部签订税前合同,球员薪酬不包括比赛奖金。为了防止“阴阳合同”等违规现象,如果球员与俱乐部之外的第三方签订合同,必须向中国足协申报。
同时,如果俱乐部与球员直系亲属签订经济合同,也必须向中国足协申报。球员收取合同外价值超过一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或者物品,也必须向足协申报。
对于年轻球员,中国足协出台了专门规定:U21球员年薪不得超过税前30万人民币,但如果累计出场900分钟以上,薪酬可以不受限制。而对于外援,外援薪酬不得超过税前300万欧元,俱乐部一旦降级,外籍球员合同收入仍然有效。但如果续签合同,需按照中甲规定执行。
俱乐部外籍球员单赛季总薪酬不得超过1000万欧元。如果俱乐部降级,则外籍球员薪酬总额仅在降至中甲联赛的第一年可以超出中甲联赛的相应标准。
针对此前球员与俱乐部签订的原有合同,中国足协规定,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发放差额部分。签订补充协议的球员,新合同薪酬不得低于300万人民币,外援薪酬不得低于税前200万欧元。
中国足协针对球员奖金也作出了规定:中超、足协杯赢球奖金分别限定为赢球300万人民币,平球100万人民币。亚冠联赛赢球奖金不超过600万人民币,平球奖金不超过200万人民币。各俱乐部可以设定不超过1000万人民币的机动奖金,由俱乐部自行决定使用方式。
而针对入籍球员的薪酬问题,中国足协规定,俱乐部可以自行选择本俱乐部的入籍球员是按照国内球员还是外籍球员的限薪标准执行。
此外,中国足协宣布俱乐部名称中性化新政。根据要求,国内足球俱乐部不得含有俱乐部任何股东、股东关联方或实际控制人的字号、商号或品牌名。新的俱乐部名称应健康文明,体现地域传统文化、人文精神、俱乐部理念等特色。这就意味着北京国安、山东鲁能、广州恒大等队名将被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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