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涉疫情犯罪,判了!

当疫情凶猛来袭时,防控物资面临短缺。特别是口罩,可谓是一罩难求。

就在这样的关键时刻,一些不法分子竟然以此为“商机”,假借卖口罩之名实施诈骗。

近日,公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诈骗案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案件回顾

今年3月,正值防控关键时期,宅在家中的裴某无意间在百度贴吧上看到有人求购口罩的帖子。因手头拮据,加之几个月没有收入,遂起以生产、销售口罩为诱饵骗取他人钱财之心。

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裴某在求购帖子下回复:“有大量口罩出售”,并留下了自己的微信号。没过多久,就有人添加裴某的微信表示要购买口罩。

裴某谎称自己是生产口罩的厂家,手中有7万只口罩准备出售,并在网上找了口罩的视频发给对方。在如此紧要关头、全民共克时艰,受害人对裴某完全信任,压根没想到会有人在疫情期间假借售卖口罩实施诈骗。

谈妥之后,对方就将5万元货款汇入到裴某指定的银行账户,此时的裴某谎称正在联系货车准备发货。到了约定收货的时间,购买方仍不见口罩的踪影,于是想联系裴某询问运输的情况。但此时,不管怎么联系都已联系不上,受害人这才惊觉原来是一场骗局。

所获赃款被裴某用于网络游戏。2020年4月,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人民币五万元。

疫情防控事关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公安县人民法院本着快立快审的原则,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用足用好法律规定,依法严惩妨碍疫情防控的各种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安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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