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检察机关建立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12月18日通报,湖北检察机关已建立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从源头上预防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的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未成年人平安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蔡某某原系武汉某某公办小学教师,曾因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蔡某某受聘担任武汉市江汉区某培训机构的培训教师,2019年对两名12岁的女生多次实施猥亵,后被抓获。

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深入推进司法为民“八件实事”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第九检察部主任夏红在今天介绍,针对该案件背后暴露出的教育培训机构行业监管漏洞,如未经审批违规办学、聘用人员不进行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审查和职业资格审查等问题,检察机关主动作为,以检察建议方式推动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履职,并在此基础上推动当地党委组织开展全区范围内的专项整治。

2019年9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会同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等12家单位制定了《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工作办法》,要求用人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审查,发现拟录用人员具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本单位在职人员是否具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核查;查询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禁止其继续从业。

根据该办法,湖北省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工作协调机制促进主管部门、行政监管部门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从业限制制度工作办法,截至2019年11月底,推动摸排全省行业机构1.08万个、从业人员32.15万人,督促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今年9月以来,全省新入职人员中,没有发现一例有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