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被划为1076个管控单元,按其功能实行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12月18日,我省发布《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要求生产生活不得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开发建设不得突破资源环境承载力,不符合准入清单的建设项目不得审批。
“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19年11月,湖北“三线一单”成果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根据“三线一单”,全省划定为1076个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
目前,我省优先保护单元322个,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5.79%,以生态环境保护区域为主,包含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这些单元内,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
重点管控单元343个,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5.13%,主要是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城镇区和产业园区。这些单元将重点强化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一般管控单元411个,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9.08%,主要是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的管控单元,这些区域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及相关负面清单要求。
据介绍,在产业布局、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我省将严格遵守“三线一单”,不变通突破、不降低标准,对不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
据悉,我省将建立“三线一单”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三线一单”成果动态管理,每5年开展一次实施情况评估。5年内,因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等原因确需更改的,可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定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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