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公积金新政策已开始执行,打开细细看!

12月26号,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尹文丰做客《行风热线》节目,在线受理了听众关于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相关咨询。并介绍了目前荆州市公积金办理的最新政策和变化。

政策解答

节目中,对听众前期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了追踪。齐先生曾来电反映,自己在9月份认购了文旅区曲尺东苑小区的房屋一套,售楼部说,公积金政策正在调整,暂时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想了解具体的政策。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尹文丰回复,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深化房地产业“放管服”改革,切实防范新建商品房交易风险,有效遏制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税费等现象。    商品房开发商需在原有住建部门和相关商业银行对预售资金实施监管的基础上引入担保机构,作为第三方参与监管,开发商将担保机构引入完成才可以办理后面的公积金贷款业务。

尹文丰介绍,为提升公积金服务质量,防控资金风险,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自12月21日起,荆州中心城区、各县市区公积金中心和办事处,开始统一启动个人征信授权书签订工作。该项工作开展以后,市民必须先签署了个人征信授权书,公积金中心才能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个人信息及信用信息,用于住房贷款业务申请和后续管理。此举将可进一步规范查询、使用个人征信,推进我市公积金业务数据接入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工作。

据了解,个人征信授权书适用于公积金业务中需要查询、适用个人征信的所有事项。具体包括审核本人及本人配偶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核本人作为担保人或共同还款人的贷款申请;审核本人及本人配偶提取公积金还商贷申请;对上述相关业务进行贷后风险管理和业务风险评估;受理本人的异议处理申请等。

另外,12月21日起,中心城区、各县市区公积金中心和办事处已经受理贷款但还没办结的缴存职工,都需要补签个人征信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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