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黄石市、十堰市
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决定
12月29日下午,黄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决定任命:
楼军文为黄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王仕明为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因工作变动、到龄退休等原因,决定:
王成、王丹、李成章、孙力军、吴玉松、杨广智、曹明权等7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按照政协 《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因达到退休年龄,王钢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因工作变动,黄五清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根据有关规定及个人申请,同意上官守刚同志辞去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向长志同志辞去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袁劲松同志辞去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顾善远同志辞去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上官守刚、王钢、向长志、袁劲松、顾善远、黄五清等6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事宜,报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备案。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增补丁选清、王仁刚、勾开敏、付必久、汤宏、李军、李乃斌、李海伦、吴贵明、何武志、张清甫、陈少斌、赵军、赵国平、柯辉、徐国良、高席东、黄朝伟、常明军、潘淑琴等20名同志为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汤宏同志任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常明军同志任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职务;
柯辉同志任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职务;
吴贵明同志任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职务;
高席东同志任政协十堰市第五届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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