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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多地发布招聘公告

长江水利委员会宣传出版中心招聘

宣传出版中心是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从事水利新闻宣传和书刊编辑出版工作。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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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中专业设置参照2008年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进行设置。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2021年7月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年龄28周岁以下。

6.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三、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开招聘报名时间、方式、要求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截至2021年1月17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可登陆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人才网、长江委信息网下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发送至邮箱xccbzx2009@163.com。

(二)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专业岗位及要求报考。

宣传出版中心对网上报名者资格进行初审,并于2021年1月24日在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人才网、长江委信息网上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初审资格合格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地址:武汉市汉口惠济路48号;联系人:崔秋霞;联系电话:027-82926601,82828405;市内公汽有24路、543路,地铁有3号、8号到赵家条G出口)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合格者即可领取准考证。

五、公开招聘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二)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宣传出版中心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方式可采取直接到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进行考察。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拟聘岗位。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委人事局备案审批后,由长江委宣传出版中心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录取人员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明确试用期,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

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专项招聘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

为提高教育领域人才队伍质量,结合武汉市江汉区区教师队伍建设发展的需要,根据《武汉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方案》及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专项招聘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9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专项招聘高层次及紧缺急需型人才9名:

1.武汉市第一中学高中学科竞赛教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技创新)各1名,共6名;

2.职业高中“双师型”教师2名;

3.学前教育高层次人才1名。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12月31日9:00-2021年1月7日12:00期间,下载报名登记表进行填报,同时根据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关个人资料(《附件3:2020年江汉区教育局专项招聘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资格审核清单》),资格审查资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jhqjyjzp@163.com),压缩包文件名称设为:“应聘岗位名称-考生姓名”,邮件“主题”名与压缩包文件名一致。

请应聘人员注意:未在规定时间内(统计时点以指定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提交审查资料、所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工作经历、相关业绩等进行审核后,审核结果由工作人员以电话、短信的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

因招聘岗位的特殊性,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作硬性要求。

四、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江汉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黄冈职院招聘25人

根据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为满足师资队伍建设需要,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黄冈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根据学校发展和相关岗位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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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下载填写《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和应聘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hgzyjsxyrsc@163.com。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1年5月15日

三、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按岗位需求分类采取课堂试讲、现场答辩、业务技能考核、面谈考核等方式进行。总成绩权重分配如下:

专任教师岗位(不含学前教育专业)、专职辅导员岗位:课堂试讲+现场答辩,课堂试讲占面试总成绩的60%、现场答辩占面试总成绩的40%;

学前教育专任教师岗位:课堂试讲+业务技能考核,课堂试讲占面试总成绩的60%、业务技能考核占面试总成绩的40%;

计财处专技人员岗位:业务技能考核+现场答辩,业务技能考核占面试总成绩的60%、现场答辩占面试总成绩的40%;

图书馆专技人员岗位:现场答辩,总分100分;

博士岗位:进行面谈考核,总分100分。

四、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713—8346455(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713--8346369(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十堰市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

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副高以上职称高层次人才120人。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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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硕士应届(2020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对口的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取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专业对口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非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任何不良记录。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符合岗位表招聘条件。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十堰市(含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及招聘程序

(一)招聘单位

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共涉及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6家市直事业单位,具体招聘单位有:十堰市太和医院、十堰市人民医院、十堰市中医医院、十堰市妇幼保健院、十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十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招聘岗位、条件、程序等有关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联系。各单位招聘程序详见:《2020年十堰市太和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2020年十堰市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2020年十堰市中医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2020年十堰市妇幼保健院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2020年十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2020年十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各单位招聘简章中所列的内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

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0719-8117012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19-8654933

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19-8117014

咸宁市咸安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23号)文件有关规定,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社局拟面向2021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院校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招聘城区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1.高中教师8个。其中:

青龙山高中4个:数学3个、地理1个;

横沟高中4个:数学2个,语文1个,生物1个;

2.城区义务教育中小学90个。其中:中小学语文35个,中小学数学30个,中小学英语5个、中小学音乐5个、中小学体育5个、中小学美术5个、中小学信息技术5个;

3、城区初中30个。其中:初中物理5个、初中化学5个、初中生物5个、初中政治5个、初中历史5个、初中地理5个;

岗位计划实行总量控制、调剂使用,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学段间、学科间调剂。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

3.2021届毕业生,具备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不含专升本)或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

4.具有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下同)。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应聘低学段的岗位;

5.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所学专业门类与应聘学科一致(普通高校研究生报考义务教育的不受专业限制,但应聘学科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一致);

7.在校期间无补考记录;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处分期未满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4)2021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咸安区教育局组织,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相关高校就业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咸安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所有报名者免收考试费用。

1.报名时间:2021年元月2日上午8点至下午17点。

2.报名地点:咸安区教育局一楼大厅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现场填写《咸安区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应聘岗位。

(2)应聘者报名时须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在校期间成绩表、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或学校出具证明本人在2021年7月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接受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资格审查。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4.资格审查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现场提交《报名表》,提交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始终,按照《报名表》审核意见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时间:2021年元月3日上午8点

地点: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学校(环卫小区对面)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区教育局组织,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2.参加面试的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备课1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重在考察考生的就业意愿度、教师专业素质、教学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3.应聘人员凭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弃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的,咸安区教育局根据岗位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签订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日。

(四)体检和考察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并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和发布体检通知。体检合格后由咸安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对象应积极配合,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待2021年7月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等证件后,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本公告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公告由咸宁市咸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咸宁市咸安区教育局:0715-8327393

咸安区人社局:0715-8328247、8322025

荆州纪南生态旅游区招聘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荆州纪南生态旅游区拟招聘1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活动拟招聘13人,其中招录到荆州纪南生态旅游区生态环境分局3人,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3人、区资规分局5人、区社事局2人,主要涉及法律、中文、环境保护、化学、信息化等相关专业(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正常的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

2.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海外留学人员所获学历(学位)应当取得国家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不含自考助学班、专升本的毕业生)。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有相关的工作经历。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量放宽。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审批录用等程序进行。具体步骤是: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将在纪南文旅区官网、官微上同时发布。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1年1月10日前,与纪南文旅区党群工作部联系(联系电话:0716-8681814,报名邮箱:jzjnstwhlyq@163.com),填写附件《报名登记表》(需上传电子照片),并在规定报名时间,将报名登记表、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件等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的工作邮箱。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网上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核的,通知参加笔试。

(四)笔试

时间地点待定,由考试院统一出题。

(五)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考察、体检

在公示的基础上,荆州纪南区有招聘计划的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进行排序,比选择优,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初步录用人。

对初步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察程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录用

签订聘用合同,分配到岗,试用期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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