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长江禁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实行十年禁捕。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重大决策,是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早在2020年7月1日,荆州市就提前半年实施长江禁捕,“江烟淡淡雨疏疏,老翁破浪行捕鱼”的画面从荆州长江段消失。

荆州长江岸线483公里占全省长江岸线的46.5%,2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占全省的四分之一。可以说,全省禁捕的重点和难点在荆州,荆州胜则湖北胜。自禁捕退捕工作启动以来,我市紧紧围绕“禁得住、退得出、稳得住、能小康”的工作目标,着力理顺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标准,从细、从实、从严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我市4309艘国网锁定退捕渔船已全部完成上岸处置工作;25693艘涉渔“三无”船舶,拆解、另做他用和上岸封存22422艘,标识管理3271艘;在国网锁定7749名退捕渔民中,有需转产安置渔民5711人已全部转产就业,符合参保条件的退捕渔民7188人,已全部完成2020年养老补贴发放任务。

工作一盘棋、责任一张网、打击一股绳、宣传广覆盖……随着禁捕工作的逐步推进,长江生态屏障更加牢固:长江流域渔业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正逐步恢复增长,洪湖和长湖鱼类种类和数量较全面禁捕之前相比均有增加,长江的水质和生态也得到较好的恢复和发展。

提前半年进入禁捕期

2020年6月29日,我市发布《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的通告》。根据通告要求,流经荆州市483公里长江干流和93公里长江故道,实施为期十年的常年禁捕。禁止对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禁止违规垂钓、禁止出售非法捕捞渔具、禁止对长江鱼类进行经营和交易。禁捕期间,因特定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

通告要求各地,对有捕捞许可证的渔民,按国家、省相关政策依法回收许可证,并予以安置。凡违反禁捕规定的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禁渔期和禁鱼区的规定进行处罚。

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

市委、市政府把长江禁捕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10次召开会议研究长江禁捕工作。我市成立禁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执法打击、政策保障、技术培训、督办考核等五个小组,各县(市、区)和功能区比照市级组建相应机构。

市禁捕办建立“一周一提示、一月一会商、一月一通报”的工作推动机制,先后9次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视频推进会议,印发“三无”船舶管理、洪湖大湖专项整治、规范垂钓管理、网具专项治理、沿江沿湖责任包保等13份文件,编发禁捕简报19期、督办提示函18份,开展长江禁捕专题暗访和通报情况4次,为禁捕工作有序推进奠定良好基础。

强化全面的责任体系

我市印发《长江禁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部门职责,压实部门责任。市公安局重点针对团伙作案、职业电鱼、出售电捕鱼器等违法行为,开展“端窝点、打团伙”全链条行动;市市场监管局对市场、餐馆、超市等重点区域开展清查整治;市人社局重点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信息、送政策“四送”活动;市财政局落实退捕补助资金的安排和审核拨付等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有序推进全市禁捕工作。

去年11月,市禁捕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长江禁捕工作职责建立包保联系制度的通知》,明确市委常委及相关市领导(相关市“四大家”领导参加)每人包保1个县市区或功能区,县(市、区)委常委及相关县领导(相关“四大家”领导参加)每人包保1至2个有禁捕任务的乡镇,乡镇党委成员及相关乡镇领导每人包保1至2个有禁捕任务的村,每个村两委班子成员包保辖区退捕相关水域,进一步压实长江禁捕主体、主管和属地责任。

形成共管的执法体系

全市各级执法机构高度重视长江禁捕工作,深入推进长江禁捕攻坚战,持续保持打击非法捕捞高压态势。市农业农村局制定《长江禁捕巡查值班表》,实行局机关县级干部带班制度,对市直辖区禁捕水域开展日夜不间断巡查。同时,市禁捕办强化渔业(渔政)、公安、交通、海事、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协作,加大重点区域水岸联合执法力度,对制造、销售、使用禁用渔具渔网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去年11月,市农业农村局等6部门联合出台《荆州市长江流域规范垂钓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对垂钓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坚持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劝止、处罚违法违规垂钓行为。

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出动执法人员24831人次,执法车3829辆次,收缴非法渔具10079件。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非法捕捞刑事案件24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2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74人,6起案件列为省部督案件,收缴禁用渔具、钓具、网具4405套,查扣非法渔获物8877公斤。我市非法捕捞刑事案件数、打处人数和部督案件数居全省第一。

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去年7月以来,全市各地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长江禁捕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通过报纸电视宣传报道、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和设置永久性宣传牌栏等有效途径,让长江禁捕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市形成“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良好氛围。

去年9月,市委依法治市办发布《关于组织开展荆州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法治宣传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和以案释法制度,对相关单位有关长江禁捕的法治宣传任务进行了明确,对长江禁捕工作中的行政执法行为提出了规范要求。

全市相关部门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开展长江禁捕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宣传活动。各地组织执法队伍、“法律明白人”等力量,推进禁捕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网络、进企业、进机关、进公共场所,多角度宣传违法捕捞、垂钓典型案例,多渠道发布渔民转产转业各类信息。

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在退捕渔民转产安置、禁用渔具、“三无”船舶管理、执法能力提升、压实工作责任等方面重点发力,切实打赢打好长江“十年禁捕”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