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一通电话,200元和6分“没了”!

5日,省高警荆州大队民警查获一起在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上应急车道上停车的驾驶人,而对其违法停车的行为,该驾驶员竟“一脸懵”。

1月5日上午,民警巡逻至沪渝高速公路荆州段1102公里附近时,发现一辆小轿车开着应急灯停在应急车道上,后方也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民警迅速停车进行询问驾驶人停车原因,驾驶人称“自己有事”,对民警告知的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属违法行为,要被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竟惊讶的“一脸懵”。

经进一步询问得知,驾驶人为本地人,从车马阵收费站上高速前往荆州城区办事,中途有事需手机联系就将车停在了应急车道上。

“根据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非紧急情况时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民警提示广大司机,在高速公路上,像整理货物、停车打电话、更换驾驶员、上厕所方便都不属于紧急情况下停车的范畴,只有遇到车辆故障、事故等突发情况时,才能将车辆停在紧急停靠带内,且需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外(夜间200米外)摆放警告标志,人员一定要撤到安全地带后,拨打报警电话,确保安全。

( 通讯员: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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