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赃挽损有力度!荆州区检察院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近日,荆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过程中注重追赃挽损,为被害人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

2018年12月,电信网络诈骗人员冒充快递客服人员给被害人张某某打电话,谎称快递丢失要给予被害人三倍赔偿,添加被害人微信后诱导其扫描二维码,后以银行账户款项被冻结需解冻为由,骗被害人将自己银行卡上的120余万分27次转到了诈骗集团提供的银行账户。当日,被害人发现被骗后报案。

经查,该案被骗资金拆解至跨省多个银行账户后被迅速取出,其中部分赃款转至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在该地区,被告人张某、陈某、邱某等人事先接到诈骗集团需要银行卡的信息后,为其提供了自己或他人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害人张某某被诈骗款中的28万余元正是通过张某、陈某、邱某等人事先提供给诈骗集团的银行卡转移,并被上述人员取现后逐级传递给电信网络诈骗人员。

张某、陈某、邱某等人到案后,荆州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引导侦查,在全面补强案件证据的同时,向被告人宣讲法律政策,促进被告人积极退赃、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为被害人挽回上述被告人所参与转移赃款的全部损失。2020年8月,荆州区人民法院分别以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张某、陈某、邱某等人一年八个月至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