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曝光!荆州211人被吊销驾驶证!

关于对机动车驾驶人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对下列机动车驾驶人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本机关拟对下列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依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限制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此公告生效日期为:2021年1月8日。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