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防控指挥部常态化疫情防控再部署的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工作,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日,省医保局、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项目价格由每人每次核酸检测132元调整至80元,每人每项抗体检测40元调整至25元,于1月15日在全省执行。
本次价格调整,省医保局、省卫健委联合开展了医疗机构运行成本调查和价格调查,并结合目前试剂检测技术成熟、市场竞争充分、我省日检测量较大的实际,在考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基础上,对检测项目价格进行了适当调整。
同时,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包括疾控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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