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措施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食品药品疫苗等将全过程追溯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进高质量发展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近日,湖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为推进依法监管,《意见》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全面梳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对取消审批、下放审批权、审批改备案等也要明确监管事项清单,全部纳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管理。统筹推进权责清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与“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融合,实行“一张清单”管监管,实行清单之外无监管,清单之内监管无盲区。

《意见》提出,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使用、检测、监管等各环节质量和安全责任。同时,加快全省重要产品体系建设,建成覆盖全省主要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含疫苗)、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全过程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此外,还要引导企业将追溯体系与企业检验检测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对接,加强全过程质量安全管控,并进一步完善问题产品召回应急处置等机制。

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处罚方面,明确了牵头单位及完成时限。同时,要求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通过省大数据能力平台为各级各部门风险预警、精准监管、综合分析、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服务。

《意见》指出,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日常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按照鼓励创新原则,留足发展空间,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严禁简单封杀或放任不管,探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为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高的要加大抽查力度,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可适当减少抽查,且抽查结果要通过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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