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闭会,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和这些重要法规决定!

1月22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武昌闭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应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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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56人,实到53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决定任命李乐成同志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会议还表决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应勇向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现场奏唱国歌,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审议批准《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会议审议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依照法定程序,上述名单草案将分别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会议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工作报告稿将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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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应勇讲话指出,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规和决定,对维护法制统一、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宣传普及、贯彻实施工作,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应勇强调,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即将召开,这是在我省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大会筹备和召开全过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各项部署,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要精心做好会议筹备、组织和疫情防控等工作,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会议顺利召开,确保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努力把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开成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伟年、王建鸣、刘雪荣、刘晓鸣、胡志强,秘书长王亚平出席会议。

副省长肖菊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王守安,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工)委组成人员,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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