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将推动设立长江生态法院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提升绿水青山“颜值”中做大金山银山的“价值”。湖北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北。

长江大保护

推动设立长江生态法院

草案提出,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快构建全方位保护、全流域修复、全社会参与的长江生态共同体。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深入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治绿”。严格岸线资源管理,抓好长江、汉江岸线“留白”“留绿”和功能恢复。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完善长江流域省级协商合作机制,推动设立长江生态法院,提升区域共治能力。

要完善以“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为骨架的生态安全屏障。推进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神农架林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管理。建设长江、汉江、清江绿色生态廊道,提升全省森林覆盖率。全面推行林长制,保护森林资源。推进黄石、鄂州、潜江、宜都等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

实施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切实保护长江、汉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加强珍稀濒危动植物和古树名木的拯救与保护,建设野生动物救护场所和繁育基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基因保存设施。加强外来物种管控,建设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良种基地等设施。

生态环境

建立“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

草案提出,统筹推进“三水共治”,加强截污控源、清淤疏浚、调水引流,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和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设施和转运处置体系建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推动环境治理向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加大环境公益诉讼力度。

加快推动武汉绿色发展示范、三峡地区绿色发展,支持鄂州等地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严格执行“禁限塑”规定,加强不可降解塑料使用限制,推广可降解替代产品。继续减少一次性商品使用,遏制过度包装。

文化

新增上市文化企业10家以上

草案提出,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打造荆楚文化品牌。

要持续讲好湖北抗疫故事和疫后重振故事,弘扬伟大抗疫精神等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推动形成团结一心的精神纽带和自强不息的精神动力。

要打造一批公共文化品牌,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建设,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进“万里茶道”、“关圣史迹”、黄石矿冶工业遗产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推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建设。

要培育一批具有原创力和竞争力的创牌打“板”企业,新增上市文化企业10家以上。

社会治理

形成省域治理现代化共治同心圆

草案提出,要形成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共治同心圆,推动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迈入全国第一方阵。

要发展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构建协商民主体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要提升依法治省能力,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湖北方案。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要构建社会治理现代化格局。健全党建引领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推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社区吹哨,党员报到”制度,扩大楼宇、商圈、园区、市场和互联网行业等新兴领域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健全街道党的“大工委”制度,统筹设置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心等街道直属事业单位。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联动机制,健全各类网格“多网合一”运行机制,推进落实“一居(村)一警(辅警)”,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有序推进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事业岗位管理,建设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机制,建强志愿服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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