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王书金到底背负几条人命?应用证据来说话

从2007年一审宣判后,历经二审、死刑复核、发回重审、再次宣判等一系列波折,王书金于2021年2月2日被执行死刑。法院审理查明他的罪行包括:强奸杀害3人,另有1人强奸后杀害未遂。

十余年的漫长时间,公众对此案众说纷纭。实际上,无论是各界讨论王书金究竟是不是聂树斌案“真凶”,还是最高法针对新的证据发回重审,核心其实就是一个问题:

王书金到底要为几条人命负责?

回答好这个问题,既考验司法机关的能力水平,也体现法治的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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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7日,河北高院维持对王书金的死刑判决。 新华社发 丁立新摄)

首先,王书金的广为人知,很大程度上源于他被抓获后供述了1994年的“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这成为聂树斌案平反之路上的一个关键节点。

“一案两凶”,带来舆论汹涌。彼时,不少人将王书金案的进展视为聂树斌案能否翻案的“标志”。还有人认为,在全社会的关注下,司法机关有王书金口供作为基础,完全可以顺水推舟将其认定为“真凶”,既能安抚被害人家属,也能给社会公众一个交待。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虽然王书金在整个诉讼期间不断强调自己是聂树斌案“真凶”,但法院认定的罪行中,并不包括这起案件。

据了解,办案机关认为,王书金对作案具体情节的供述,与“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证据存在诸多不符之处,甚至在关键节点上存在重大矛盾。

不认定王书金是“真凶”,也并未影响聂树斌的昭雪。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再审宣判聂树斌无罪,审判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王书金和聂树斌绝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对聂树斌案的复查,绝不是仅仅复查王书金这一个线索,而是要对所有的证据进行全面、综合的判断,并依法作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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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改判聂树斌无罪。新华社发 最高人民法院供图)

摈弃“非此即彼”的思维,恰恰是法治进步的体现。聂树斌因“证据裁判”“疑罪从无”而平反,对于王书金同样要坚守法律规定、遵循法治精神来进行审判。

王书金案的另一波折,是最高法在2020年11月将案件发回重审。

这一轮发回重审,源自王书金1993年强奸、杀害被害人张某某的罪行。虽然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对这一罪行均不予认定,但在最高法死刑复核期间,出现了新证据。

据悉,王书金2005年被抓获后供述了这一罪行,办案人员还在其指认的现场挖出一具白骨,但当时的DNA鉴定技术,难以确认被害人的真实身份。直到2020年,技术的进步,最终确认了这名被害人就是张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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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7日,河北高院维持对王书金的死刑判决。新华社发 丁立新摄)

不能因为王书金已经被判处死刑,就放过对其应负罪行的追究。发回重审,虽然让案件又延时数月,但正是办案人员的坚持不懈、司法机关的一丝不苟,让这一几乎已成“死结”的案件真相大白。

不为找出“真凶”而加罪名,也不为息事宁人而草草结案。从一审判处死刑起,王书金的结局没有任何变化,但正是这十余年的反复“较真”,让案件经得起时间考验,让大家对依法治国更有信心。

公平正义容不得半点瑕疵。让罪大恶极之人死得明明白白,让公众对公平正义看得真真切切,这或许就是王书金案的最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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