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大年初二)晚8时许,省高警监利大队民警在辖区许广高速监利收费站开展酒驾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
当晚,民警在对一辆鄂D车牌进行检查时,发现车上有酒气,于是民警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员进行检测时,显示其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最后按照法律规定,民警对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反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春节是合家团聚的日子,大家更要遵守法纪,民警也将加强执法力度。
(通讯员:蔡姜华、肖知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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