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月19日发布《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强化高校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防志愿被篡改,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安全;考生成绩只能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提供;严禁各地政府、学校、培训机构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规定要求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考生密码发放和志愿填报等环节管理,严防志愿被篡改,严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
各地各校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加强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招考管理,严格相关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审核查验,严格高校专业考试组织,严格考评人员管理,严格考生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要求。高校不得随意将普通批次招生专业安排至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各地要严肃查处违规宣传、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违规承诺录取等行为。对违规承诺争抢生源的高校和工作人员,要追究相关责任。
各地各校要转变简单以高考成绩评价学生、以录取分数线评价高校的做法。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要协调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严禁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加大统筹协调,严禁各地政府、学校、培训机构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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