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案!北京全职太太离婚获5万补偿金,民法典为家务劳动“明码标价”


云上荆州报道:最近“全职太太离婚获五万家务补偿”引发网友热议,有的网友认为5万元补偿太少,但有的网友认为既然女方已经分割了一半的共同财产,为什么还有补偿一说呢。事情始末到底是什么样?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近日,北京市审判了一起特殊的案件。2015年陈先生与王女士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2018年7月两人因产生矛盾分居,儿子跟随王女士生活。此后两年内,陈先生多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法院最终一审判决准予两人离婚。这次离婚案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涉及到了全职太太,以及要求获得家务补偿的主张。瞬时间,全职太太、家务补偿、离婚成为热议话题被推上热搜,网友们对这场案件众说纷纭。一部分网友认为作为全职太太只获得5万家务补偿太少,连保姆都不如,毕竟在家庭中付出了的精力是不可估量的,另一部分网友觉得既然这个家庭结构就是男主外、女主内,全职太太在家承担家务的同时也享受到了男方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何来补偿一说?那么,律师是怎么说的呢?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律师 许圣国:其实按照我们民法典婚姻家庭法的规定,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也不管她是全职太太还是全职家庭主妇,只要她对这个家庭付出比较多,如果涉及到离婚,她是可以提出类似的请求。

不仅如此,《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中还规定“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补偿5万元到底少不少呢?许律师告诉记者,主要考虑到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和某一方付出程度,以及其他经济因素和当地一般生活水平。

实际上,王女士是在获得了夫妻双方分割的共同财产的基础上获得了五万元家务补偿,并且王女士提出精神损失的赔偿也要符合一定要求才能判决。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律师 许圣国:之所以没有支持她的精神抚慰金,是由于民法典关于精神抚慰金的要求是比较严的,必须要另外一方有重婚或是与他人非法同居,或者是有家庭暴力这种过错行为才会有过错赔偿。

不难发现,其实争议的主要话题在于当下家庭劳务价值该如何估算。部分网友认为全职太太所做的付出不被人认可,但为家庭服务也不能与“保姆”相提并论,如果都按价值估算每个人对家庭的付出,那么家庭本该具备的爱与责任也将消失殆尽。归根到底,共同努力,才是拥有美满家庭的保障。

(记者:王晗, 唐正非)

网友热议

5万太少VS这笔钱不该给

关于这个问题,在@凤凰周刊发起的一项投票中,有42.5万网友进行投票,93%认为法院判的5万元“该给,而且应该给更多”。


微博投票截图


网友评论

不过,也有一种声音质疑这笔补偿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性。网友认为,这个家庭的结构是典型的男主外、女主内,虽然这位全职太太在这段婚姻中承担了大部分家务,但她也享受了男方工作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大家只是分工不同,何来补偿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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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热评

用法律为家务劳动“明码标价”

央视新闻客户端22日发文《热评丨全职太太离婚获5万元家务补偿 用法律为家务劳动“明码标价”》。文章评论:每一次付出,都应该得到尊重和回报。很多家庭,夫妻双方在家务方面的付出是不一样。如果婚姻存续,付出较多的一方不会有怨言,也谈不上经济补偿;但如果离婚,付出较少的一方给与对方一定补偿,就是一种公平。用法律对家务劳动的价值作出肯定和保护,维护这种公平,是法律人性化的体现。

夫妻一起生活,重的是情,家务活谁多干点、谁少干点,绝大多数时候没人计较,但如果走到离婚这一步,付出较多的一方希望法律对自己在婚姻中的付出作出公正评价、公平补偿,这种要求是合理的,法律应该满足。这是家务补偿制度的价值所在,也是本案引发公众关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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