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出台2021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记者昨从市司法局获悉,为增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计划性、严肃性,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经过前期广泛征求意见和组织论证,荆州近期出台2021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将《荆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35件规范性文件列入制定项目。

据了解,制定计划明确起草单位、制定单位和审核单位的责任,以及提交审查材料的范围和时限,并要求起草单位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开展调研,高质量完成起草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对起草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转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退回起草单位补充完善。市司法局对规范性文件具体内容和制定程序严格进行“双审”,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率达100%。

制定计划强调,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体现公众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完成后,起草单位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布规范性文件草案及其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要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的意见。

出于落实上级政策和推进工作需要,我市为特殊情况预留“绿色通道”。未列入年度制定计划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予审查,但因工作需要确需在计划外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由起草单位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会同起草单位认真落实市政府2021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确保制定项目如期完成。同时,市司法局计划3月底组织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市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整体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市政府系统规范性文件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 通讯员: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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