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揭晓,松滋法院一行政案庭审入选

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第三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评选活动揭晓,由松滋市人民法院院长徐忠德担任审判长并主审的(2019)鄂1087行初25号不依法履行食品药品安全行政管理法定职责案从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推荐的616场庭审中脱颖而出,被评为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这是湖北省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

据悉,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行政机关将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后不能免除行政机关自身的监管职责,办理食药案件,应注意避免出现以注销企业的方式逃避经营者个人的法律责任。该案还被中国政法大学检察诉讼公益研究基地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评为“2019年度全国十大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入选首届“荆州市十大优秀法治案例”。

近年来,松滋法院严格贯彻落实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审判质效不断提升;狠抓庭审公开化、规范化工作,以阳光司法提升审判质效的目标,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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