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万里长江 共建绿色家园——荆州市禁捕退捕进行时

云上荆州报道:记者在今天上午(3月16号)召开的荆州市禁捕工作宣教月活动启动部署会议上了解到,宣教月从3月18号到4月18号,为期一个月。

本活动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深入开展长江禁捕政策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市场、进学校和医院、进车站码头、进乡村“六进”活动。即在机关、社区、市场等醒目位置张贴禁捕宣传标语;有LED显示屏的,要将禁捕宣传内容进行滚动播放。每个市场要有专人包保并定期巡查。每个水产品摊位要有《不销售非法渔获物承诺牌》,并详细标明售卖品种和来源。

各渔具渔需门店、餐馆、酒店、超市:要在门口显著位置张贴禁捕公告;餐馆和酒店每个桌子上,要摆放“十年禁捕 拒食江鲜”宣传台卡。校园广播要在课间休息期间定期宣传长江禁捕政策。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通过开展禁捕宣传校园征文等活动,动员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禁捕宣传工作。

每个乡镇要有一台以上的流动宣传车,每天通过流动大喇叭走村串户宣传禁捕政策。要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每天定期开展禁捕宣传。要采取退捕渔民一对一干部包保方式面对面宣传,确保退捕渔民禁捕政策知晓率达到100%。

要坚持公益宣传和商业宣传相结合等方式,广泛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电视、广播及网络等群众便捷获取的信息手段,全面宣传长江禁捕退捕工作,达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做到禁捕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全社会对禁捕工作的知晓度、认同感和参与度,在全市上下全面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舆论氛围。

自2020年7月1号零时起,流经我市483公里长江干流和93公里长江故道,实施为期十年的常年禁捕。禁止对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禁止违规垂钓、禁止出售非法捕捞渔具、禁止对长江鱼类进行经营和交易。凡违反禁捕规定的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禁渔期和禁渔区的规定进行处罚。

(记者: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