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非法捕捞长湖野生鱼,两村妇被依法拘留

村妇半夜三更到长湖下网拖鱼,岂料派出所民警早已闻讯蹲守在旁。

近日,沙市区公安分局观音垱派出所一举抓获两名非法捕捞嫌疑人,现场收缴渔网六部、长湖野生鱼136斤。这是今年以来,沙市区公安分局破获的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近段时间,观音垱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观音垱镇朱场村有人半夜到长湖下网拖鱼。时值长江禁渔期间,派出所对这一顶风作案事件高度重视,该所副所长尚威带队,每晚到长湖边开展夜巡。

3月11日凌晨,尚威带领民警胡翔在朱场村七组附近蹲守。4时许,民警发现长湖岸边一鱼棚亮起灯光,其内人影晃动。二人当即赶了过去。昏暗灯光下,鱼棚内4名中年妇女正在将一条条长湖野生凤尾鱼从渔网上取下。

民警将现场控制。经查,4人均是朱场村村民。当日凌晨3时许,村妇陈某、邓某在长湖使用渔网捕捞,二人将捕获的鱼类拖到鱼棚,并邀约朱某和孟某前来帮忙。

事后,民警将收缴的渔网、野生鱼交予荆州市长湖管理处。经鉴定,捕获的鱼类共有136斤,系长湖野生凤尾鱼,该鱼只能在江河湖泊生存,不能在鱼池喂养。同时,陈某等人所用的渔网也是密眼网,属禁用渔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陈某、邓某二人在国家规定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进行非法捕捞超过50公斤,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朱某、孟某情节轻微,不构成违法犯罪。目前陈某、邓某已被警方拘留,朱,孟二人移交长湖管理处处理。案件正在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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