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2021荆州市委一号文件出炉

中共荆州市委  荆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

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荆发〔2021〕1号

“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产业强市建设的关键五年。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荆州要切实担负起农业大市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以更高站位、更大格局、更实举措谋划推进“三农”工作。

当前和“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乡村振兴为总抓手,以产业兴旺为主攻点,以乡村建设为主战场,以改革创新为主动力,以农民增收为落脚点,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强市建设,打造江汉平原乡村振兴发展示范区。2021年,粮食产量稳定在90亿斤以上,农业总产值达到830亿元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力争突破2万元。到“十四五”末,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要准确把握“三个原则”。

——准确把握“全面推进”的战略部署。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五大振兴”,加快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为抓手,坚持全域推进、典型引路,连点成线、连线扩面。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举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准确把握“产业为重”的首要任务。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粮油、水产等主导产业,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扶持培育新型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牢牢扭住农产品加工“牛鼻子”,不断提升产业链价值链,推动农业产量大市向农业产业强市转变。

——准确把握“城乡融合”的根本遵循。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一、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完善和发展在脱贫攻坚中形成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机制做法,加强与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抓紧出台各项政策完善优化的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对明显超出现行扶贫标准的脱贫户实行平稳有序退出帮扶。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帮扶。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机制,强化运营维护,完善收益分配,确保扶贫资产效益稳定可持续。

(二)持续加大产业和就业扶持力度。构建多元化的产业发展投入机制,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农村致富带头人。深化拓展消费帮扶,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对自主发展产业的脱贫户在技能培训、小额信贷、产业奖补等方面给予支持。开展脱贫人口就业培训、外出务工对接和就业补助,组织脱贫人口劳务输出。统筹用好公益岗位。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

二、实施稳产保供行动,守住粮食安全底线

(三)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2021年粮食播种面积达到1000万亩以上。适度恢复发展双季稻生产,2021年早稻播种面积恢复到50万亩。稳步发展再生稻。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大力开发冬闲田和撂荒地,积极扩种油菜。推动水产业稳产提质增效,2021年水产养殖面积和产量分别稳定在195万亩、110万吨左右。支持建设规模化生猪养殖基地,生猪产能全面恢复到正常年份水平。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加强国有中心粮库建设,推进地方储备粮集中管理。开展粮食节约行动。

(四)强化耕地资源保护。坚持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保护督察和执法监督,健全耕地数量和质量监测监管机制。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坚持农地农用、粮地粮用,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规划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工作,2021年建设高标准农田52万亩。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统筹调剂使用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和改进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

(五)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加快发展洪湖水生蔬菜、监利小龙虾、公安葡萄、松滋橘柚、三湖黄桃、江陵吊瓜、石首西兰花、城郊“菜篮子”等特色产业。抓好油菜多功能开发利用,支持建设油菜小镇。稳定发展“双水双绿”产业,引导养殖户实现“大养虾”向“养大虾”转变。加强湖北省稻渔种养气象服务中心建设,提升稻渔种养农业气象服务保障能力。支持公安县建设中药大健康产业园,支持监利市建设省级稻渔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小龙虾产业集群。支持洪湖市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坚持宜农则农、宜旅则旅,推进农旅融合,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观光、电子商务、民宿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积极争创湖北旅游名镇、旅游名村和旅游名街。积极争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六)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争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县、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行动,探索发展大水面增殖渔业、池塘圈养等模式,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推广鱼稻、虾稻、鸭蛙稻等生态种养模式。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开展湿地保护提质修复行动。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持续推进退垸还湖还湿,积极争创示范河湖,推进洪湖全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石首五湖连江项目,完成环长湖湿地整治工程。抓好四湖流域综合治理,启动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

(七)打好“十年禁渔”持久战。开展禁捕政策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餐馆、进市场、进酒店、进学校,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饮不做、群众不吃”的浓厚氛围。建强渔政执法机构,提升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探索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天网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打击的精准性、有效性。压实包保责任,加强市场监管和“三无”船舶、渔具渔需、规范垂钓等管理,巩固渔民转产安置成果,实现“退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三、实施龙头培育行动,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八)全力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出台突破性政策措施,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三年行动。依托优质油菜籽、淡水产品等资源优势,突出抓好油脂和淡水鱼精深加工。每个县(市、区)重点扶持1家以上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重点培育1个以上特色主导产业、重点建设1个农产品加工园区。支持荆州区重点打造以万福祥、云谷、宇祥为龙头的优质大米及禽蛋加工业,沙市区重点打造以小胡鸭为龙头的家禽加工业,江陵县重点打造以宏凯工贸为龙头的优质油菜籽加工业,松滋市重点打造以白云边、神农为龙头的粮食及畜禽加工业,公安县重点打造以山鹰、万华为龙头的林纸及秸秆综合利用加工业,石首市重点打造以荆襄九郡、金祥为龙头的鸭蛙香稻加工业,监利市重点打造以广利隆、桐梓湖为龙头的小龙虾加工业,洪湖市重点打造以华贵、新宏业、万农为龙头的水生蔬菜及淡水产品加工业。以壮大提升食品工业为主线,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积极引进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上市公司,加快培育本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因企施策,有效盘活停产半停产农业企业。2021年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30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0家。

(九)全力打造整合一批农业品牌。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应用。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2021年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20个。重点打造“荆州味道”区域公用品牌,打响“荆州大米”“荆州鱼糕”“洪湖莲藕”“石首鸭蛙香稻”等产品品牌。支持洪湖清水大闸蟹、监利黄鳝、监利小龙虾、公安葡萄、三湖黄桃、千里江陵、玉石首等县级公用品牌建设。加快推进监利毛市佬面点、洪湖小碗菜、公安锅盔、松滋鸡等餐饮品牌标准化、连锁化发展。组织农业企业申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认定,组团参加中国农交会、武汉农博会等全国知名节会。办好农民丰收节、年货会等节会,宣传推介农业品牌及特色优质农产品。

(十)全力打造一批农业全产业链。重点抓好优质稻米、优质菜籽油、生猪、家禽及蛋制品、特色淡水产品(小龙虾)等农业产业链建设。建立市县领导牵头抓农业产业链链长制,加快延伸产业链、贯通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市级财政每年统筹整合5000万元以上用于农业产业链建设。充分发挥龙头引领作用,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流通等环节有效连接,加快补链延链强链,推动优势资源产业化发展。推行“农企+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加强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持续推进村级供销社试点扩面,培育一批供销惠农驿站。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实施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

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打造宜居宜业宜游乡村

(十一)加快编制村庄规划。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合理优化村庄布局。加快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做到应编尽编;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要严格用途管制和建设管控。推广富有地域特色和乡土风格的农村住宅图集。支持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3年内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护好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稳妥开展村级建制调整,严格规范村庄撤并。

(十二)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编制实施五年行动方案。2021年新增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60个以上、整治村240个以上。落实农村改厕奖补政策,实施全域整村推进,引导新建农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到2025年基本普及卫生厕所。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将农村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加快农村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双网”融合,探索垃圾市场化运营机制,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连线连片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村庄绿化行动。全面实施“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

(十三)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村内道路条件,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加快建立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2021年新改建农村公路1000公里,完成危桥改造250座。严格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项目建设。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燃气下乡、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推动农村千兆光网、5G网络、移动物联网与城镇同步规划建设。发展智慧农业,稳步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建设。加强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服务设施建设管理。

(十四)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深化中小学教育改革。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建设一批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的产教融合基地。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升县级疫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制度。加强对农村重点人群的健康和关爱服务。持续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发展农村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农村幸福院等普惠性养老服务。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依法打击欠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五、实施科技支撑行动,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十五)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推进监利猪、荆江麻鸭等地方品种遗传资源保种。支持长江大学、荆州农科院等单位改善育种基础条件,加快高产、优质、多抗新品种的繁育和推广。支持荆州双绿源联农科技公司建设芯片育种研发基地,支持湖北省水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长江野生鱼类人工繁育基地。支持荃银高科、荆楚科技壮大水稻种子产业,支持湖北雪印农科壮大蔬菜种子产业,支持荆彩种业壮大鲜食玉米种子产业。支持公安县提高杂交水稻制种和常规水稻良种繁育能力。支持荆州正嘉、三湖畜牧、峪口禽业、圣迪乐村禽业、正康家禽等种畜禽场开展选育扩繁。

(十六)提升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水平。深入开展院士专家服务农业产业发展“515”行动、“乡村振兴荆楚行”活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争创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荆州高新区打造农业现代化的引领区、农产品区域交易中心、数字经济产业聚集区,推进江汉平原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强农田“宜机化”改造,推进高端智能、平原湖区农机装备研发和应用推广,加大购置补贴力度,开展农机作业补贴。强化动物防疫、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加快推进新一轮水利补短板工程建设,实施洪湖分蓄洪区东分块安全建设工程、重要湖泊堤防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大中型闸站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十七)加大乡村人才培育力度。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保障乡镇农技人员待遇,激发农技人员推广活力。推动中国江汉平原农村人才市场建设。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壮大农村实用人才队伍,2021年培育高素质农民2500人以上。选派乡村干部到先进地区学习培训。继续实施“能人返乡”工程三年行动,鼓励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和孵化实训基地,落实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返乡创业人员有关补贴政策,2021年新增返乡就业创业人员5000人以上。探索创新基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培养体制机制,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六、实施乡村治理行动,夯实农村现代化基础

(十八)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序开展乡镇、村集中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继续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2021年新招录400人。加快建设“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持续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常态化整顿工作。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加强村务监督和村级民主协商。落实“共同事权、分级负担”要求,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十九)加强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建设法治乡村。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打击整治“涉诈涉毒涉赌”犯罪。加强农村警务,2021年底完成“一村一警(辅警)”工程及“雪亮工程”建设,打造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升级版。加强村级综治中心建设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传承“枫桥经验”,推动矛盾风险就地化解。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十)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打造县域主流舆论阵地、综合服务平台、基层信息枢纽和精神文化家园。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在乡村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深入挖掘、传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常态化开展“红色文艺轻骑兵”“文化进万家”等文化惠民活动。持续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行动。倡导文明新风尚,整治农村婚丧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深入开展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专项治理。

七、实施改革攻坚行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后劲

(二十一)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扎实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加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能力建设。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化解村级债务。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农业水价、农垦、供销合作社、集体林权改革。深化农业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完善县乡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职能和体系。推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壮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开展区域性农业生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二十二)强化乡村产业用地保障。以乡村低效产业和闲置宅基地为重点,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审批实施程序、节余指标调剂及收益分配机制。将农产品加工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优先安排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建设配套辅助设施,优先安排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产品加工园区用地。

(二十三)推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统筹县域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取消不合理落户限制,有序引导农业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转移城镇落户,推动在县域就业的农民工就地市民化。加快小城镇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小城市标准建设县城。积极推进扩权强镇,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镇、口子镇。

八、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四)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健全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联系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根据实际需要应用到推进乡村振兴,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各级党委要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县委书记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都要确定联系点。每个县(市、区)每年确定1—3个重点乡镇,整镇推进。开展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

(二十五)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市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进行备案。各地要围绕“五大振兴”目标任务,设立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领导的专项小组或工作专班。强化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做好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

(二十六)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健全农业农村财政投入优先保障机制,确保财政投入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落实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确保按规定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按每村不低于1000万元建立项目库,每年统筹整合不少于15亿元支持乡村振兴重点村建设。积极争取、主动对接、精准引入国家和省乡村振兴基金,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面向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普惠金融服务力度。支持规范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施财政奖补政策,健全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积极做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工作。

(二十七)完善乡村振兴考核督查机制。县级党委和政府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健全完善监测体系,强化乡村振兴督查。对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加强考核结果应用,注重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党政领导干部。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县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减轻村级组织不合理负担纳入基层减负督查重点内容。加强乡村振兴宣传工作,讲好“荆州故事”,激发基层干部“精气神”,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汇聚全社会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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