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市民来电,重点反映了 社保、环境、公租房等方面问题
相关部门作出及时回复↓↓↓
一、刘女士反映自己的社保卡丢失,今年2月1日进行了补办,社保卡上面的照片不是现在自己身份证上的照片,而是前几年的照片,给医保报销带来不便,希望能够将照片更改过来,如何进行更改?
荆州市医保局回复:若参保人员曾办理过社保卡,在补换卡时,业务系统会默认使用之前的照片信息;如果参保人因相貌变化需要更换照片,请在业务办理时跟窗口工作人员说明,并提交白底免冠彩色登记照一张。
二、松滋的文先生反映:自己购买的是农村养老保险,今年65岁,2000年开始缴费,缴费额度是每年300元 ,现在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每月发放的是100元,问是不是按标准进行的发放?
荆州市人社局回复:经核实,文先生已享受城乡居民保险待遇,2011年至2017年,每年缴费300元,共计 2100元,情况属实。2017年办理享受待遇手续,目前每月养老金总额为130.11元。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与诉求人联系,详细解释 2011年至 2017 期间缴费标准及养老金发放情况,并告知,在领取中如有与养老待遇不相符的情况,可到银行打印交易流水,然后到社保服务中心支付股查账。
三、杨女士反映,自己是荆州区城南社区居民,已将申请公租房的资料上交到了社区,社区回复说,因她不是低保户,因此被退回。杨女士问:不是低保户是否可以作为不能申请公租房的硬性要求?
荆州市住建局回复:由于目前荆州市公租房房源不足,目前公租房申请条件对象为:本市中心城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获省部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业军人、 优抚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二级以上残疾人家庭、60岁以上孤寡老人等国家、省、市明文规定享受优待的特定对象(简称享受优待家庭)。如果杨女士属于上述家庭,可以在社区申请公租房。
播出频率:
FM96.3,荆州广播电视台综合频率。
播出时间:
《行风热线》 8:00——8:45;
《行风热线在行动》16: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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