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公安县公安局持续加大对涉两卡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用打击战果检验教育整顿学习成效。
3月22日,杨家厂镇居民陈某来到公安县公安局杨家厂派出所警称被诈骗了。通过民警询问得知,陈某于3月13日在微信上加了一个好友,“好友”告知陈某用微信关注公众号帮商家做点击量可以赚取佣金。陈某按照“好友”提示,第一次关注公众号赚到130元。接着,“好友”又推荐陈某下载款一名叫“哒哒”的手机APP,并告诉陈某在APP上做满三单就能赚取不菲佣金,于是陈某便分多次向APP转账充值12064元,准备坐等收益。不久,陈某突然发现自己被"好友"拉黑,APP里面的钱也提取不出,意识到被骗。
案件发生后,杨家厂派出所立即成立专班开展侦查。通过分析,民警发现被骗现金转入了李某的账户,并获悉李某在四川省峨眉市绥山镇一带活动。
4月4日,杨家厂派出所民警远赴四川峨眉,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了出售名下两张银行卡用于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获利1000元的犯罪事实。目前,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月9日,公安县公安局麻豪口派出所接辖区居民张女士报警称遭遇电信网络诈骗。经询问得知,张女士接到自称淘宝客服电话,对方称由于工作人员失误,给张女士办理了一个“代理商品”,每个月将从其银行卡扣除500元代理费用,咨询是否需要取消这项业务。张女士当即表示要取消,对方让张女士直接和客服人员联系,便直接将电话转接给“银行接线员”,电话中的接线员让张女士把钱转到指定账号验证资金安全,才可以取消‘代理商’资格。”就这样,张女士在对方的下,向指定的银行卡里转账3000元。事后张女士联系了该店铺的客服,才知道从未扣过代理费。意识到自己被骗,张女士赶紧报警。
接警后,麻豪口派出所第一时间开展侦查工作,经核查资金流向,最终发现被骗现金转入了广西桂林籍男子刘某名下。 同时,埠河派出所在侦办一起网络诈骗案中,经研判发现,广西桂林籍陆某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
4月2日,麻豪口派出所、埠河派出所组成联合专班远赴广西桂林,迅速对嫌疑人活动轨迹进行分析研判,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陆某、刘某抓获。
经连夜突审:犯罪嫌疑人陆某、刘某如实供述以每张500元的价格将银行卡卖他人用于从事电信诈骗活动的犯罪事实。目前,陆某、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记者:柳波 通讯员:袁幼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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