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今年3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以来,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近日,他们运用大数据查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4月10日晚上10点40分,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值班民警接该局指挥中心110指令,称在洪湖市峰口镇二医院门前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
接警后,指导员郑权威带领辅警迅速赶到现场开展侦破工作。经现场勘查,民警既没在案发现场找到肇事车遗留的散落物,也没有找到目击证人,走访调查时从伤者口中得知是一辆三轮电动车。随后,民警连夜调取查看二医院附近监控视频,并进行核查、分析、比对,聚焦一辆绿色带棚三轮电动车,该车车貌特征与伤者的描述基本吻合。于是根据此线索,民警到医院周边一带设网布控,查找该车。
4月12日上午,民警在峰口镇一家服装加工厂内找到嫌疑车辆,但该车驾驶人陈某(男,37岁,洪湖市峰口镇人)对其4月10日晚交通肇事逃逸一事矢口否认,当民警亮出铁证后,陈某在强大的法律攻势下,不再抵赖,如实承认了其交通肇事逃逸的全部违法事实。
目前,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对涉嫌驾驶无牌无证电动车,且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人陈某依法给予2700元罚款。
(记者:柳波、通讯员 余骊 姚雪丽 吴道敏 黎少迪 胡修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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