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基层“小微权力”腐败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公安县甘家厂乡甘家铺村原党支部书记王金平截留套取国家涉农补贴资金、违规举债等问题
2014年1月至2018年12月,王金平等村干部截留套取国家涉农补贴、产业扶贫资金、村级水费等共计93.8万元,账外设立“小金库”,其中违规列支生活招待费、香烟费共计17.49万元,村干部及聘用人员超标准领取工资22.58万元。2014至2018年,该村违规借款共计39.92万元,致使村集体财产严重亏空。此外,王金平还存在违规占用集体鱼塘、沟渠,借村部维修之机为个人免费修建猪屋,收受修建村级公路的包工头、村干部礼品礼金等问题。2020年5月,王金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江陵县马家寨乡原龙桥村党支部书记赵浪修侵占村集体资金、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
2010年至2016年,赵浪修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村级65亩鱼塘、60余亩农田承包给个人,共计收取租金17.35万元,未上缴至村级财政公账,其中赵浪修个人职务侵占16.77万元。2014年,赵浪修利用职务之便以贫困户的名义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0.95万元。2020年7月,赵浪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洪湖市滨湖办事处张坊村原党支部书记朱新海虚报冒领退垸还湖补贴资金等问题
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朱新海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虚报冒领退垸还湖补贴资金共计55.75万元并予以私分,其中朱新海分得17.5万元。同时,朱新海还存在违规套取拆违补偿资金、耕地地力补贴资金用于村集体开支等问题。2021年3月,朱新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指出,上述3起案例,反映出个别基层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为民服务意识缺失,导致“小微权力”被滥用。这些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侵害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严肃查处。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深刻教训。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最后一公里”。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厚植党员干部为民情怀,切实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扶贫、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履行监管责任,紧盯基层重要政策落实、重大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情况,既要加强日常监管,又要从建立健全防范机制入手,从源头上预防基层“微腐败”发生。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小微权力”腐败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乡村振兴等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要结合《中共荆州市纪委印发〈关于监督保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规范“小微权力清单”,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