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小编从交通运输部获悉
今后英烈遗属
可优先乘坐客运班车和船舶
并加强对其城市交通出行的优待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提升英烈遗属出行获得感,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英烈遗属出行服务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优先乘坐客运班车和船舶、优化候乘环境、加强城市交通出行优待等一系列面向英烈遗属的出行服务保障举措。
(点击图片查看通知原文)
保障对象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英烈遗属。
用于识别以上英烈遗属身份的有效证件为国家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以下简称遗属优待证)。
2022年12月31日前,尚未持有国家统一制发的遗属优待证的英烈遗属可凭地方相关部门发放的遗属优待证或者烈士证明书(复印件)享受相关出行优待。
保障措施
1. 优先乘坐客运班车和船舶。
英烈遗属进入客运站、乘坐客运班车和船舶期间,享受优先购买客票、安检、乘车船,可使用客运站设置的优先通道(窗口、自助购票设备),随同出行的家属可一同享受优先服务。
2. 优化候乘环境。
鼓励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在重点旅客候车室(区)为英烈遗属提供候车服务,其他汽车客运站和港口客运站依自身条件为英烈遗属提供舒适候乘服务。
3. 加强城市交通出行优待。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与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并向城市人民政府报告,推动地方综合考虑属地英烈遗属规模和出行需求、财政保障能力等因素,秉持体现尊崇、因地制宜、尽力而为的原则,将英烈遗属纳入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包括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城市轮渡等)优待对象,制定优先优惠等优待政策。要积极引导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通过技术手段,为英烈遗属提供优先派单服务。
4. 全力保障行动不便英烈遗属便利服务。
道路水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在出行各环节,主动为行动不便的英烈遗属提供优质服务。鼓励客运站采取专人服务、协助亲属进站接送等措施,提供服务车、轮椅等便民辅助设备,保障行动不便英烈遗属安全、便捷出行。
铭记英烈做出的贡献,
优待英烈遗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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