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 荆州市清理1032件规范性文件

5月27日,荆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及优化营商环境 长江流域保护等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送审稿)》,同意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207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156件、修改15件、废止23件、失效13件。其中,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58件规范性文件,决定继续有效44件、修改1件、废止和失效13件。

据悉,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启动早、行动快、重点明、责任清、方式活、效果好。全市共组织清理规范性文件1032件,已修改15件、废止19件、失效2件,拟继续有效743件、修改80件、废止93件、失效80件。目前,各地各部门正陆续同步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近年来,荆州市政府打好“定期集中清理”和“适时专项清理”组合拳,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组织开展11次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清理,修改规范性文件95件,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395件。通过制度“立改废”有机衔接,有效维护法治统一、确保政令畅通,高效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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