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武汉市民政局官网发布《关于开展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公告》从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武汉开展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公告全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国函〔2021〕48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21〕8号),武汉市全部婚姻登记机构自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止,开展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事项
武汉市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仅限内地居民结婚登记事项。
二、受理范围
(一)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一方当事人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武汉市的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二)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在武汉市的现役军人可在武汉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三、受理方式
实行结婚登记预约与现场受理并行机制。大力推行结婚登记预约制,对于特殊服务对象接受现场受理结婚登记。
武汉市民政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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