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我市正在深入推进入河入湖排污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排污口分类整治和规范管理,推动全市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此次排查整治范围和对象涵盖四个层面,即对全市1826个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进行核实、溯源和规范化整治;全覆盖式排查整治省控重点湖泊洪湖、长湖、崇湖和牛浪湖入湖排污口;深入排查整治市中心城区城市内河(湖)水体的入河入湖排污口;各地重点排查国省市控断面所在水体、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较差等地表水体的排污口,统筹深化对重点河库和重点河流、湖泊水库入河入湖排污口的排查整治。
根据“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四项重点任务,我市将在应查尽查基础上,摸清全市入河入湖排污口“底数”,持续开展排污口的溯源和整治工作,为每个排污口树立管理标志牌,实行“一口一档”管理,强化在线监测和污染管控,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依法打击非法排污等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排污口,严格落实“控源”要求,确保入河入湖水质达标。
自专项排查整治工作5月份开展以来,我市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对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重点工作任务实行“月调度、季分析”,确保2023年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2025年底前完成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排污口溯源、复测工作已全面展开,己完成入河入湖排污口溯源256个、完成排污口复测点位15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