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公安法院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得到了群众的点赞和认可,陆续收到多面锦旗。
近日,在执行一起涉企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公安法院执行法官柔性执法,善意执行,妥善解决了矛盾,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帮助被执行企业走出困境。6月18日,该案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都送来锦旗。
2021年4月,申请执行人刘某、邹某、王某因与被执行人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深入被执行企业所在地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到该企业因经营困难,暂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的能力,且该企业正处于招投标的关键时期,若采取强制措施,企业则无法参加任何一个招投标活动,将直接影响后续生产经营。为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执行干警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组织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在悉心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近一个月的缓冲期后,被执行企业走出困境,恢复正常运转,并且在第一时间兑现了还款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