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7月1日前,荆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到位

记者从荆州市人社局获悉,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荆州市今年将对56.3万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7月1日前发放到位。其中惠及企业退休人员有49万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有7.3万人。

根据方案规定,荆州市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4.49%。

对今年1月份以来调待增加的养老金予以一次性补发,确保调待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7月1日前发放到位。

具体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7元。

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每人每月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

适当倾斜。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适当倾斜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的关怀照顾。

①对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41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0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40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②对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③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④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荆州市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待遇审核科胡尚文介绍,今年是养老金连续第17年上涨,也是继2017年以来连续第5年同步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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