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召回2019年1月12日至2019年11月27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Model 3电动汽车,共计35665辆。
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召回2019年12月19日至2021年6月7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国产Model 3电动汽车,共计211256辆;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7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国产Model Y电动汽车,共计38599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由于主动巡航控制系统问题,易造成驾驶员在以下情形误激活主动巡航功能:当车辆处于D挡,驾驶员再次拨动右侧控制杆试图切换挡位时;在车辆急转弯、驾驶员误触碰并拨动右侧控制杆时等。主动巡航控制被误激活后,如果车辆设置的巡航速度不是当前车速,且当前车速低于设定速度时,车辆会加速到设定速度,出现车辆速度突增情形,会影响驾驶员的预期并导致车辆操控误判,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车辆发生碰撞,存在安全隐患。
本次召回活动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开展的。受调查影响,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决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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