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迈好“十四五”时期发展第一步至关重要。

迈好第一步,必须要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循环畅通的开放环境。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区域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服务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荆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现向社会各界郑重公开承诺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定、决议,认真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当好“店小二”,改革创新加助力。在项目审批和管理中,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把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和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一是严守“三线一单”(即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严控“两高一低”、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的项目审批。

二、简化办事程序。执行2021年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制定的《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对部分行业施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对未纳入环评管理名录的项目豁免环评手续。执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或项目采取减少、免除现场检查等正面激励措施开展帮扶指导,做到无需要不干扰。

三、提高办事效率。按照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保证不推诿责任、不拖延时间、不刁难服务对象、不简单应付。

四、改进工作作风。在服务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中,保证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工作热情,方便服务对象咨询、办事,坚决禁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五、严守廉政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政的各项纪律,加强廉洁从政修养,聚焦作风建设,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六、当好“宣传员”,转变观念添活力。通过提示提醒和告知方式,引导企业合法生产和经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进管理对象增强环保观念,做到尊法、知法、守法、护法。

实行信息公开。采取公开栏、服务指南、网上公示等形式,公开办事流程和办理事项,让群众有知晓权、投诉权,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16-4155312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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