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顺利完成2021年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
合计为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结息1.89亿元,
结算利息已分别计入缴存职工个人账户。
缴存职工可以使用支付宝、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和网上营业厅等移动端渠道查询个人公积金利息明细。同时,中心业务系统也会向所有缴存职工发送结息短信,告知职工账户变化。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规定,每年的6月30日是公积金结息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即计息利率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挂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年利率1.5%执行。结算后的利息将直接存入职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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