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我市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对590家肉牛肉羊养殖场(户)和6家肉牛肉羊屠宰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了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3月19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禁使用“瘦肉精”行为。
根据部署,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以肉牛肉羊养殖场户、屠宰企业(场、厂)、贩运经营者、活畜交易场所为重点,兼顾生猪养殖、定点屠宰以及饲料和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的行为。
截至6月30日,全市共有肉牛养殖场401个、肉牛存栏16716头;肉羊养殖场189个、肉羊存栏16063头;肉牛屠宰企业5个、肉羊屠宰企业1个。全市共累计排查肉牛养殖场1087个次、肉牛42864头次;肉羊养殖场508个次、肉羊41277头次;排查肉牛屠宰场64家次、牛肉产品2838头;排查肉羊屠宰场13家次、羊肉产品494头。
在“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市均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为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我市随机选择2个县(市、区)开展抽查监测,采样监测数量20份,均未发现疑似阳性。
下一步,我市会将“瘦肉精”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将专项监测与督导检查相结合,建立健全“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始终对“瘦肉精”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切实保障肉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