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记者从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由荆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荆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本月起正式施行,全面建立并落实“1+8+N”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确保实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改善”目标。
“三线一单”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将行政区域科学划分为若干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差别化环境管控措施,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从源头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性与针对性。
根据《方案》,荆州明确建立完善并落实市域、县(市、区)域及各类环境管控单元的“1+8+N”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即全市“1”个总体管控要求、“8”个县市区管控要求、全市“N”个(97 个)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97个环境管控单元,又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
优先保护单元是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全市有19个,将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优先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重点管控单元是指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全市有34个,将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是指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的管控单元,全市有44 个,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等,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三线一单”实行定期评估与动态更新管理。
全面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后,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在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方面,落实“三线一单”硬约束,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容量空间和生态环境保障。
(通讯员: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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