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多地发布
关于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知,
从通知中可以发现,
今后未接种疫苗人员出行可能会受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
以下通告均指向“应接未接”人员,
不包括身体有禁忌症者。)
多地公共场所将对未接种者说不
其中有部分地区的通知中提到,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疫苗人员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学校等重点场所,更有地区的通知将火车站、农贸市场、图书馆列入禁止进入的范围。涉及的省份包括江西、福建、陕西、浙江等。
韩城市
自7月15日0时开始,
在全市重点公共场所
全面开展查验疫情防控码工作,
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门店、
火车站、汽车站及公共交通工具、
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医疗机构、
政务大厅、羁押场所、养老院、宗教场所等
各类重点公共场所的人员进行查验。
通知称,
没有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群
原则上不能进入上述场所。
关于在全市重点公共场所开展查验疫情防控码的通告
(上下滑动查看完整通告)
晋江市
8月1日起,
“应接未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
全市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
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
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文化娱乐场所
(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
图书馆、艺术馆、电影院、酒吧、网吧)
等重点公共场所。
关于进一步推进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上下滑动查看完整通告)
江西于都县、 定南县、安远县发布通告
7月26日起
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
进入超市、医院、学校、车站等
重点公共场所!
(有禁忌接种证明和18周岁以下人员除外)
↓↓↓
于都县
通 告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我县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7月25日前,请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乡镇指挥部预约或在手机赣服通预约,前往我县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剂次接种,8月25日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接种证明统一由我县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开具(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
二、7月20日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实现接种清零。干部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并宣传引导亲朋家属、广大居民尽快完成接种。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且无接种禁忌症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退休干部职工,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一剂次接种。
三、为了保障校园疫情防控安全,全县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的学生家长和年满18周岁学生(含2021年高中毕业生)要在7月20日前按要求完成新冠病毒疫苗第一剂次接种,并留存接种凭证,学生家长接种疫苗凭证作为学生开学报到必查依据。暑假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应尽快完成两剂次接种。
四、全县所有公共场所、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要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实现“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限期整改到位。
五、自7月15日起,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医疗机构、药店、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火车站、汽车站、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书店、图书馆、网吧、KTV、影院、健身房和加油站、银行、保险、通信、供水(电、气)等各类公共场所实行“二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赣通码含疫苗接种标识),或查验纸质接种凭证,并对18周岁以上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完成接种。
六、自7月26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有接种禁忌证明和18周岁以下人员除外)出入上述重点公共场所。乡镇农村集市摊主如无接种禁忌症的且未接种疫苗不允许出摊。国(境)外返于人员未接种的需在解除隔离后立即到就近接种点接种疫苗,与国(境)外返于人员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否则居家审核不予通过。
七、广大居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于都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上下滑动查看完整通告)
定南县
关于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
当前,国外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国内广东、云南等地先后出现本土病例。为有效阻断新冠疫情传播,国家实施新冠疫苗免费接种,这是党和国家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关爱,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全民免疫屏障的重要途径。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我县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防止感染的重要途径和防控手段,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根据国家和省、市安排部署,现阶段凡年满18周岁及以上(户籍不限)且无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就近前往我县疫苗接种单位,于7月25日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8月25日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有接种禁忌症的人员,请到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开具禁忌接种证明。
3.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并宣传引导亲朋家属、广大居民尽快完成接种。对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责令限期完成接种。
4.全县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学生家长要主动配合教育部门开展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按要求及时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并留存接种凭证,以备9月份秋季开学时查验。暑假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年满18周岁的高中生应尽快完成两剂次接种。
5.全县所有公共场所、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要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实现“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限期整改到位。
6.自7月15日起,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医疗机构、药店、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火车站、汽车站、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书店、图书馆、网吧、KTV、影院、健身房和加油站、银行、保险、通信、供水(电、气)等各类办事大厅实行“二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赣通码疫苗接种标识),或查验纸质接种凭证,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完成接种。
7.自7月26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有禁忌接种证明和18周岁以下人员除外)进入上述重点公共场所。国(境)外返县人员未接种的需在解除隔离后立即到就近接种点接种疫苗,与国(境)外返县人员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农村集市摊主如无接种禁忌症的而未接种疫苗不允许出摊。
8.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防护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疫苗接种从我做起!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筑紧筑牢全民免疫屏障,为全面战胜新冠肺炎疫情贡献“一臂之力”。
定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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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
关于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
当前,国外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国内广东、云南等地先后出现本土病例。为有效阻断新冠疫情传播,国家实施新冠疫苗免费接种,这是党和国家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关爱,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全民免疫屏障的重要途径。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我县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防止感染的重要途径和防控手段,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根据国家和省、市安排部署,现阶段凡年满18周岁及以上(户籍不限)且无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二、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就近前往我县疫苗接种单位,于7月25日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8月25日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有接种禁忌症的人员,请到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开具禁忌接种证明。
三、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并宣传引导亲朋家属、广大居民尽快完成接种。对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责令限期完成接种。
四、全县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学生家长要主动配合教育部门开展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按要求及时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并留存接种凭证,以备9月份秋季开学时查验。暑假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年满18周岁的高中生应尽快完成两剂次接种。
五、全县所有公共场所、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要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实现“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限期整改到位。
六、自7月15日起,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医疗机构、药店、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汽车站、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书店、图书馆、网吧、KTV、影院、健身房和加油站、银行、保险、通信、供水(电、气)等各类办事大厅实行“二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赣通码疫苗接种标识),或查验纸质接种凭证,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完成接种。望广大居民出入上述公共场所时准确提供本人疫苗接种信息,同时,为避免接种疫苗不及时给您出行带来不便,请您尽快进行疫苗接种。
七、自7月26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有禁忌接种证明和18周岁以下人员除外)进入上述重点公共场所。国(境)外返县人员未接种的需在解除隔离后立即到就近接种点接种疫苗,与国(境)外返县人员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农村集市摊主如无接种禁忌症的而未接种疫苗不允许出摊。
八、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防护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疫苗接种从我做起!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筑紧筑牢全民免疫屏障,为全面战胜新冠肺炎疫情贡献“一臂之力”。
安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7月12日
(上下滑动查看完整通告)
此外
吉安市井冈山市也发布通告
7月27日起
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
进入景区景点、图书馆、学校等
重点公共场所!
(有禁忌接种证明和18周岁以下人员除外)
↓↓↓
井冈山市
青田县
7月21日起,
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
(禁忌症除外)
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托儿所、
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图书馆、博物馆、监所等重点场所。
苍南县
7月16日起,
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禁忌症除外)
进入酒吧、KTV、电影院、浴场、
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托儿所、
学校(包括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图书馆、博物馆、监所等重点场所。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2021年19号)
切实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根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疫苗接种工作实际情况,经县防控办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接种新冠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责任,我县年满18周岁及以上(无论是否苍南籍)、无疫苗禁忌症人员均属于“应接尽接”人群。请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7月31日前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31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
二、7月15日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实现第一剂接种清零,8月15日前完成全程接种。
三、即日起,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养老院、学校(包括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电影院、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文化体育及娱乐休闲等人员集聚场所实行“二码联查”,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入口位于健康码下方),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劝导其及时接种。
四、各行业主管部门在监督执法的同时要对从业人员查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如发现未接种人员,执法人员要按照“应种尽种”的原则督促其尽快接种,同时做好信息登记。
五、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种尽种”的主体责任,未接种人员原则上不允许从事相关服务工作。
六、7月16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禁忌症除外)进入酒吧、KTV、电影院、浴场、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包括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监所等重点场所。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否则居家审核不予通过。农村集市摊主未接种疫苗不允许出摊。
七、大型会议等聚集性活动主办方应查验参加人员疫苗接种记录,实行疫苗接种准入制,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参加活动,如参加活动的必须要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7月15日起,有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和佐证资料(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关诊疗记录有效证明)到各接种门诊办理《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
九、县大数据中心要建立每日扫码登记的未接种信息通报制度,上报县防控办。县防控办每日将信息分发到各乡镇,各乡镇对信息进一步核实并及时动员接种。
接种禁忌症人员可开具证明
据江西安远县的通知,有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可以到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开具禁忌接种证明。
国家卫健委官网显示,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通常的疫苗接种禁忌包括: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有些禁忌,比如正在发热等是暂时的,当导致禁忌的情况不再存在时,可以在晚些时候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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