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安县埠河镇
5例关联荆州市沙市区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接情况的通报
8月2日接荆州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反馈,公安县埠河镇有5人为确诊病例洪某、周某的密切接触者,县、镇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开展流调、隔离、协查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7月31日18:00左右,刘某一家5人前往吾悦广场四楼轻烧韩都烤肉进餐,19:40结账离开。后在吾悦广场三楼游乐场游玩1个小时,21:00左右离开吾悦广场,自驾返家。
8月1日,刘某白天未出门。晚上21:00前往小米超市与4个朋友宵夜,次日凌晨 1点回家。
8月2日8:30,刘某前往单位上班。刘某看到网上有荆州病例曾经在吾悦广场活动的新闻,立即自驾回家,于上午9:00和妻子李某一起前往社区报备,然后自驾回家。一家5人再未出门。
7月31日与密切接触者1的活动轨迹相同。
8月1日,李某早晨前往埠河镇菜场买菜,在附近王健批发部购物,晚上19:00至20:00与妹妹郭某、侄子孙某前往大百汇超市购物。
8月2日,早晨6:40至7:30期间,前往埠河镇东方超市、新家园超市购物,到埠河菜场买菜,并在农业银行旁早餐店购买早点。9:00,和密切接触者1一起回家,再未外出。
7月31日与密切接触者1的活动轨迹相同。
8月1日,全天未外出。
8月2日,未外出。
7月31日与密切接触者1的活动轨迹相同。
8月1日,全天未外出。
8月2日,未外出。
7月31日与密切接触者1的活动轨迹相同。
8月1日,全天未外出。
8月2日,未外出。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在此期间与以上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或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尽快向所在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未接种疫苗者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联系电话:
公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16-5156020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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