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维护疫情防控期间武汉天河机场地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8月6日,湖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在进入航站楼、交通中心、国内国际货运库区、驻场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需要核验相关防疫信息时,来自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新冠肺炎感染者、疑似感染者以及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或一般接触者不报、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涉疫信息,或者提供虚假证明,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
二、进入航站楼、交通中心、国内国际货运库区、驻场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时,不按规定佩戴口罩且不听劝阻的,拒不执行人员登记、身份核查、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疫情防控措施的。
三、乘坐民航客机时,不按规定佩戴口罩且不听劝阻的,抢占座位、随意调换座位且不听劝阻的,拒不执行民航运输企业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
四、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散布涉疫谣言或谎报疫情等,扰乱社会秩序的。
五、以暴力、威胁、谩骂、吵闹、无理纠缠等方法,阻碍机场公安、海关、出入境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的。
六、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进出境、进出鄂等疫情防控的决定、命令,或者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的。
对上述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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