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8月10日20时,黑龙江干流黑河至抚远全线超警戒水位0.26米至2.62米(嘉荫),其中同江段已接近保证水位;嫩江干流尼尔基水库以下全线超警戒水位0.18米至1.17米(江桥);松花江干流肇源、涝州、木兰、同江站超警戒水位0.08米至0.68米。
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水利部门测算预计:黑龙江干流嘉荫至萝北江段12日至14日出现洪峰,超警戒水位1.55米至3.00米;同江至抚远江段16日至20日出现洪峰,超警戒水位1.70米至2.33米、超保证水位0.03米至0.70米。嫩江干流富拉尔基至江桥江段将于11日至13日出现洪峰,超警戒水位0.90米至1.35米。
依据《黑龙江省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8月11日9时,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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