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疫情防控社会面车辆人员管控专班
发布最新通知
有序恢复城市公交、出租车营运
为落实精准防控,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城市公交、出租车有序恢复营运通知如下:
1.自2021年8月12日18时起,出租车、城市公交恢复运行。出租车运行范围:仅在县域内运行,不得上高速,不能出县。公交车运行范围:仅恢复城区公交线路,乡镇客运班线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2.城市公交、出租车营运企业要严格执行《客运站场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五版)》要求,每日出车前消毒和运营中每趟次通风防控;驾驶员上岗营运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体温和健康码异常者不得上岗;乘客必须佩戴口罩、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验码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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