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这八种情况要及时撤离

当前湖北正处于防汛关键期,极端天气多发频发。

8月14日,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人员应急避险转移工作的紧急通知》。

省防办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在准确研判雨情、水情、汛情、工情、灾情的基础上,针对河流行洪、库塘蓄洪、城镇内涝、山洪和地质灾害等不同类型风险,按照“时间早一点、范围广一点、动作快一点”的要求,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特别是以下八种情况要及时撤离区域,转移到安全地带。

一是受洪水威胁的头顶库、坝、塘,下游群众务必应转尽转;

二是水库水位大幅超汛限,并呈上涨趋势,存在漫溢风险,下游群众务必应转尽转;

三是预测预报中小河流将出现超标准洪水,受威胁区域群众务必应转尽转;

四是库、塘、坝、堰等各类防洪设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出现重大险情的,受威胁区域群众务必应转尽转;

五是气象预警强降雨,受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威胁区域群众务必应转尽转;

六是受连续强降雨影响,城市易渍重点区域渍水预测严重,受威胁区域群众务必应转尽转;

七是预报有雷暴大风,严重威胁户外作业和居住在工棚等轻质房屋的人员安全的,务必应转尽转;

八是受强降雨影响,风险识别不明,可能受洪水威胁区域群众务必应转尽转。

省防办要求,临灾前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后,要紧急调拨和及时发放各类救灾物资,统筹做好救灾安置点疫情防控和群众生活服务。

要安排专人加强安置点的集中管理,对原居住地、工作地风险尚未解除的,要劝返群众返回,避免造成二次灾害损失。

要加快推进受损房屋安全鉴定及修缮,尽快抢通水毁道路,抢修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保障水电气供应和通讯畅通。

要做好灾区环境消杀处理,确保受灾群众饮食、饮水安全,确保灾后无大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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