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卫健委22日通报,8月21日,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确诊一例鼠疫(腺鼠疫)病例。
患者马某某(女,55岁,户籍为石嘴山市平罗县宝丰镇镇关村,现住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兰镇查布公社,常年从事放牧工作),8月14日13时左右,出现恶心、呕吐症状,在鄂托克旗乌兰镇一诊所就诊;8月15日20时左右,由其子驾车接回平罗县城关镇,到金水湖畔心和堂诊所就诊;8月16日17时左右,再次到心和堂诊所就诊,20时左右到平罗县人民医院就诊;8月17日零时30分左右,由其子驾车将其送至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就诊,凌晨收住院;8月20日诊断为疑似鼠疫病例;8月21日确诊为鼠疫病例,病情危重。
截图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卫健委官网
目前,相关地区和单位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启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对涉疫区域和人员采取了严格的分类管控措施,各项处置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决定自2021年8月22日1时起,启动鼠疫疫情防控四级应急响应,全力救治患者,全面落实综合防控措施,确保疫情不传播、不扩散。
鼠疫是一种传染性强、病死率高的烈性传染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强制管理的甲类传染病,该病的传染源主要是染疫啮齿动物,传播途径主要是通过染疫蚤叮咬。
2007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原卫生部制定的《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其中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报告的鼠疫疫情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及时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鼠疫型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按鼠疫疫情分级,预警级别对应如下:
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重大鼠疫疫情(Ⅱ级)为Ⅰ级预警,
较大鼠疫疫情(Ⅲ级)为II级预警,
一般鼠疫疫情(Ⅳ级)为Ⅲ级预警,
动物间鼠疫疫情达到下列强度时为IV级预警:在某一类型鼠疫疫源地发生动物鼠疫大流行(黄鼠疫源地流行范围≥200km,黄胸鼠、齐氏姬鼠疫源地流行范围≥500km,沙鼠、田鼠、旱獭疫源地流行范围≥1000km);或局部地区出现动物鼠疫暴发流行,且波及到县级以上城市;或动物鼠疫发生在交通便利、人口稠密地区,对人群构成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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