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警示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的通告
(第一批)
为依法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县人民法院、公安县人民检察院、公安县公安局于2021年4月22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跨境违法犯罪嫌疑人回国投案自首的通告》,但依然有少数公安县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无视政府部门的政策宣传和大力规劝,顽固不化,拒不回国。根据公安机关掌握的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事实,结合我县劝返工作实际,现拟对42名公安县籍仍非法滞留缅北拒不回国人员以通告的形式予以公开警示,并勒令在今年9月30日前回国,否则将采取更严厉的惩戒措施(包括依法依规取消滞留缅北地区人员一切政策性优惠、福利、补助等)。对有证据证实行为人参加境外诈骗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的,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所有公安县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回国,否则不但祸及自己,还将对家人、子女的参军、升学、就业、信用等多方面造成长久、严重负面影响。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前,凡主动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报备、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予处罚。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联系电话:0716-5157110
公安县公安局
2021年8月24日
附:42名公安县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信息
姓名:晏芝华
户籍地:斑竹垱镇鹅颈湖村六组24号
姓名:胡生兵
户籍地:斑竹垱镇学堂街村七组
姓名:林超
户籍地:埠河镇红专村二组
姓名:钟正容
户籍地:章庄铺镇三星村12-48号
姓名:段兴州
户籍地:埠河镇江明居委会
姓名:曾慧
户籍地:埠河镇荆南村七组
姓名:周后月
户籍地:埠河镇群力村八组
姓名:朱涛
户籍地:埠河镇新红村三组
姓名:朱小建
户籍地:埠河镇新红村四组3号
姓名:邓西婷
户籍地:斗湖堤镇潺陵蔬菜场八组
姓名:刘涛
户籍地:斗湖堤镇大圣村八组
姓名:陈康
户籍地:斗湖堤镇荆华村六组
姓名:郭军鹏
户籍地:公安县章田寺乡新建街
姓名:杨福泉
户籍地:甘家厂乡甘厂市场3029号
姓名:廖先月
户籍地:黄山头镇合子垸村五组
姓名:李忠一
户籍地:黄山头镇环山路115号
姓名:袁誉才
户籍地:闸口镇江渡村三组43号
姓名:张云丰
户籍地:黄山头镇同盟村一组
姓名:张云强
户籍地:黄山头镇同盟村一组
姓名:邬佳年
户籍地:黄山头镇新堤村三组
姓名:张誉芳
户籍地:夹竹园镇紫霄观村十二组
姓名:田国庆
户籍地:麻豪口镇工农村9组
姓名:刘炎
户籍地:麻豪口镇沙厂村三组
姓名:张超
户籍地:麻豪口镇新沟村十五组
姓名:刘祥坤
户籍地:麻豪口镇周场村九组
姓名:刘杏刚
户籍地:麻豪口镇周场村十一组
姓名:陈超
户籍地:毛家港镇军堤村五组
姓名:赵凡
户籍地:毛家港镇军台村三组20号
姓名:庄雄
户籍地:毛家港镇军台村五组37号
姓名:陈健
户籍地:毛家港镇马蹄拐村八组37号
姓名:刘文君
户籍地:毛家港镇桥车垱村一组
姓名:张敏
户籍地:毛家港镇塘嘴村九组74号
姓名:孙凡
户籍地:闸口镇江渡村七组
姓名:许刚
户籍地:毛家港镇塘嘴村七组16号
姓名:程建军
户籍地:孟家溪镇金桥村十二组19号
姓名:肖文超
户籍地:孟家溪镇天鹅村十三组30号
姓名:唐亚洲
户籍地:杨家厂镇沅兴村5组41号
姓名:周郑燕
户籍地:南平镇朱家湖村3组30号
姓名:刘光霞
户籍地:杨家厂镇荆中村7组40号
姓名:王艳
户籍地:狮子口镇西湖渔场8号
姓名:郑成亚
户籍地:狮子口镇洪丰村五组
姓名:赵刚
户籍地:斗湖堤镇孱陵居委会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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