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8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实施一个多月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了哪些问题?记者与消防部门一起前往多个小区了解情况。
刚刚进入某小区,消防人员就发现有不少居民的自行车电动车停放在路边,堵塞了消防通道,消防人员立即要求物业方整改。
随后,消防人员进入小区楼栋内。在楼道内,消防人员并未发现电动车停放充电现象。但有自行车停放在疏散通道,尽管自行车并不涉及充电隐患,但是大量自行车以及杂物堆放在疏散通道,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消防人员对物业以及居民做出提醒。
消防人员还检查了楼道内的固定消防栓设施和小区消防控制室。同时,消防人员还提醒物业,加强对小区集中充电区域的管理。
走访发现,《规定》正式施行后,荆州中心城区不少小区运用技术手段,防止居民将电动车停放在楼栋内,比如通过安装监控设备,识别电动车;一旦电动车就进入电梯内,电梯会自动停运。此外新建停车棚并安装充电设施,居民安全意识也有所增强。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记者:陈理君 编辑:黄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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